股票期權業務風險揭示書
股票期權不同于股票交易業務,是具有杠桿性、跨期性、聯動性、高風險性等特征的金融衍生工具。期權經紀業務采用保證金交易方式,潛在損失可能成倍放大,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全部保證金。
在參與股票期權交易時,請您重點關注如下風險:
1、價值歸零風險:期權買方易面臨合約價值歸零風險,即期權合約到期價值歸零,買方虧完所有權利金的風險。
2、高溢價風險:期權買方易面臨合約高溢價風險,通常指虛值合約在臨近到期前被爆炒的風險,虛值合約到期日價值歸零,如果在到期前追漲高價買入而到期時卻是虛值,則會面臨權利金的較大虧損。
3、保證金風險:期權賣方在交易過程承擔義務,需繳納保證金,故易面臨保證金風險;在期權賣方賬戶中保證金不足時,將會面臨強行平倉。
4、巨額虧損風險:期權具有風險收益非線性特征,理論上,期權賣方在標的向不利方向變動時可能面臨巨額虧損的風險。如投資者賣出一張認購期權,標的上漲越多,客戶面臨的虧損就越多,反之亦然。
5、流動性風險:由于市場的流動性受到市場行情、投資群體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在市場流動性相對不足時,期權合約可能面臨沒有對手方而無法平倉或者因流動性不足而導致不能以適當價格平倉的風險,由此可能會導致您投資損失的風險。
6、行權交割風險:對于期權買方來說,行權交割風險主要一是指投資者在行權日忘記對實值合約行權,二是指期權實物交割制度導致的認購期權權利方在T日行權日后標的券需T+2日方可賣出承受的標的券波動的風險。對于期權賣方來說,行權交割風險主要指投資者未能在交收日(行權日下一交易日)足額繳納資券給期權買方,導致交收違約,可能面臨違約金追繳和個人誠信記錄影響。
本風險揭示的揭示事項僅為列舉性質,未能詳盡列示股票期權市場的全部投資風險和可能導致投資損失的所有因素。您在參與此項業務前,請務必清楚了解股票期權相關的法律法規、業務規則、交易結算制度等,仔細閱讀《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股票期權經紀業務風險揭示書》和經紀服務協議的內容,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出發,審慎參與股票期權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