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訂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有關規則的公告
根據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轉融通出借業務頒布的新規定,本公司對《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委托代理協議》進行了修改和增補。經我公司研究決定,自2023年5月起啟用新版《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新舊內容對照表詳見附件。
如對新版《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有異議的客戶,請于該通知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自然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如未提出異議的,則視為接受本通知公告內容。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委托代理協議》修訂內容對照表